我要办理 :
新生儿入户非婚新生儿入户国外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1、婴儿出生后应于一个月内在其父亲或母亲处登记户口
2、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或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公民为其新生婴儿办理报户。
办理材料
1、新生婴儿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办理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要求申报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4、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dna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
电话:0791-88211950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