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行驶证办理行驶证补办换领行驶证年审
办理条件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注: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办理材料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
1、机动车(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上线检测;
2、交费、照相;
3、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
4、查验机动车(查验通道);
5、业务受理;
6、选号;
7、领证;
8、领取号牌。
办理地点
南昌市交管局车管所
地点:各县、区车管所(导航即可)
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10.00元/本(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