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
办理材料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1)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
(2)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就业单位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
4、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办理地点
南昌就业报到证办理地点:所在高等院校就业处(南昌市就业报到证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委托学校统一发放)
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
联系电话:0791-88556969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