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申请材料
1、 助学贷款申请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注: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流程
1、学生上网(开行贷款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或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注: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4、对于贷款的学生,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贷款的发放和本息回收。
贷款额度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注: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注: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利率
1、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3、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