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待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大学生参加了医保,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呢?
以南昌市为例,参加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待遇。大学生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报销范围执行江西省医保三大目录规定。
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首诊医疗机构为大学生所在院校医院或医务室,做到小病不出校,方便随时就诊,暂未设立医院或者医务室的院校,可由学校就近选择一家已经纳入本市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或者其他院校首诊医疗机构,作为该院校首诊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按照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规定,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行按次结算,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共30种,分为两类,其中ⅰ类8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50万元。ⅱ类22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至1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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